為深入貫徹國家關于塑料污染治理的決策部署,積極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,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批準發布了《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》(DB46/T 505-2021)地方標準。該標準將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,標志著海南省在規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產業、治理“白色污染”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。
標準的核心內容旨在明確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定義、分類、標識、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。它嚴格區分了“全生物降解”與市場上常見的“可降解”概念,要求產品在特定環境條件下能被微生物完全分解為二氧化碳、水和生物質,最終回歸自然,不對環境造成殘留污染。標準對制品的生物降解率、重金屬等特定元素含量、物理機械性能等關鍵指標設定了明確的限值和檢測規范,為生產、流通、使用和監管提供了統一、科學的技術依據。
此項標準的出臺,直接響應了《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》的配套需求。自2020年12月1日“禁塑令”生效以來,海南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等制品。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作為主要的替代產品之一,其市場迅速擴大,但同時也出現了產品質量參差不齊、標識混亂、甚至以“偽降解”產品冒充等問題。地方標準的實施,將有效規范市場秩序,保障合格替代產品的供給,防止“偽降解”產品擾亂市場、削弱“禁塑”政策效果,從而確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實處。
標準的實施預期將產生多方面的積極影響。它為省內相關生產企業提供了清晰的產品研發和質量控制指南,有助于提升海南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的整體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力,吸引和培育優質企業,形成綠色產業新動能。它為市場監管部門提供了有力的執法依據,便于對生產、銷售環節進行監督檢查,打擊違法違規行為,保護消費者權益。通過推廣和使用真正環境友好的全生物降解制品,將引導公眾形成綠色消費習慣,從源頭減少塑料垃圾的產生,對于保護海南獨特的生態環境、尤其是海洋環境具有深遠意義。
隨著標準的落地執行和監管的持續強化,海南省有望在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領域形成可復制、可推廣的“海南經驗”,為我國乃至全球的塑料污染治理貢獻實踐智慧,進一步擦亮自由貿易港的生態底色,朝著建設“生態環境世界一流的自由貿易港”目標穩步前進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gkgj.com.cn/product/12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4-24 14:50:53